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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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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微信校园码)入馆阅览和借阅文献。

2.纸质图书(含外文原版图书):所有读者借阅册数不限,学生借期为30天,教职工借期为90天。每册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30天,学生借书15天后可办理续借,教职工50天后可办理续借。如假期期间到期或假期开始前已经超期的图书则按图书馆每学期末闭馆通知规定执行。

3.纸质期刊:期刊(现刊、过刊)均可外借,限每人每卡借阅5册,借期30天,不可续借;如遇现刊送装合订本需要,未到期的则需提前归还;超期和丢失参照纸质图书处理办法。师生有借阅需要的,可通过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办理借还手续。

4.图书馆各楼层均设置有自助借还书机,读者可使用校园一卡通或微信校园码自助借还纸质图书(还书无需一卡通或微信校园码);二楼平台设置有24小时自助还书机(硬装及精装图书除外),无法在自助借还书机上操作成功的,请到总服务台办理借还书手续。

5.请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期刊带出图书馆。

6.文献在馆内阅览后,无需自行归架,只需将文献放至各楼层的服务台或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归类上架。

7.所借图书或期刊须按期归还,过期未还则按每天0.10元交超期滞纳金,每册图书的超期滞纳金3.00元以下免除,最高100元封顶;个人账户上有超期记录未做处理的将被暂停借阅,直至超期问题处理完结才恢复借阅。

8.超期滞纳金、遗失图书赔款交款可在二楼总服务台或自助扣费机办理。

9.读者须爱护文献,不得圈点、批注、污损、撕毁、截割和遗失,如若发现上述现象将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

10.读者在外地出差、实习,未能按期归还图书,教职工由所在学院(部)、处(部)负责人签署证明意见,学生由所在学院(部)分管学生的领导签署证明意见,经图书馆负责人同意后,办理还书手续,否则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

11.学生因中途退学、休学等异动、毕业离校、教职工离职等,需还清个人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附:预约借书规则


1.预约借阅图书前,请首先登录武汉学院图书馆的官方网站,通过澳门新豪天地官网“馆藏目录”搜索栏目,或超星移动图书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检索所需图书,查询到想要借阅的图书索书号。

2.预约途径

(1)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预约:进入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留言登记姓名、一卡通号、书名、索书号、联系电话。

(2)通过图书馆官网馆藏查询,检索到需要预约的图书,当书目信息显示可借复本为0时,点击书名进入页面后点击请求即可。

(3)通过图书馆邮箱预约:下载《预约借书申请表》并填写完整信息后发送至邮箱whxytsg@163.com。

(4)可直接到总服务台登记或通过总服务台电话预约:直接拨打027-81296971,根据工作人员要求进行信息登记。

3.预约成功后,工作人员找出相应图书(如果预约的图书复本全部外借的,需等待读者归还图书或建议另选其它图书),放置于总服务台并通知读者借书。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或微信校园码到总服务台取书并办理借书手续。

4.为不影响图书的流通,预约借阅的读者请在接到通知三日内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取书。过期未取的图书则视为放弃借阅,图书将被重新上架。

5.由于教师教学、科研工作任务重以及不住校内,为助力教职工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教职工可不受预约取书时间限制。

6.读者填报信息时,预约借阅图书的书名及索书号、姓名、一卡通号、联系电话等信息须填写完整,且均为真实有效信息,才能保证预约借阅成功。



附件【预约借书申请表.xlsx

开放时间

流通阅览区周一至周日

08:00 - 22:00


考研自习区周一至周日

06:30 -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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