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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武汉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1:02点击:次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武汉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执教水平,学校决定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系列讲话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和发展规律,采用多形式、多途径的培养方式,实行短期和长期、在职与脱产,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实施教师5年周期培训全覆盖,对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创新、教学研究、教学反思及实习实训指导等能力进行全方位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执教水平,建设一支能支撑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流民办高校师资队伍。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可不作硬性要求。

三、培养方式

(一)新进教师入职培训

实行新进教师准入制度。未经培训不得担任课程主讲教师。新进入职培训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入职岗位培训。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新调(转)入教师岗位的人员到校工作后,必须按要求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所有新进教师均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入职岗位培训。入职岗位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其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简介、规章制度、教学基本技能、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等五部分。通过系统培训,使新进教师尽快熟悉学校状况,了解职业素质要求,提高基本教学技术技能,建立职业规划。

(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

对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选派有经验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其导师。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执行《武汉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指导教师负责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指导学术研究,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三)短期培训与研讨

鼓励教师参加校内外短期培训班和教学交流研讨活动。积极推进教师参加校内外素质能力提升班、教学专题讲座、论坛等;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选派教师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学术界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发挥基层教学组织或教学团队作用,开展各种形式教学研讨活动。重点加强教师的教育思想与理念、教学技能与规范、教学改革与发展、教育新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培训,逐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四)课程进修

选派教师赴国内一流大学进修专业课程,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升教学技能,改进教学方法。

(五)教学示范与观摩

邀请校内外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讲授示范课、公开课或观摩课,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师的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语言组织、师生沟通互动等教学设计能力。

(六)教学竞赛

组织和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及学校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进一步引导教师更新教学理念、优化教学目标、迭代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以赛促教,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

(七)攻读博士与访学研究

选拔优秀教师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与访学研究。更新知识内容,拓宽学术视野,提升业务能力。

(八)企业挂职锻炼

学校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增强实践经验,提升实践能力,培养“双师型”教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人任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落实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组长,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专业带头人代表为成员。

(二)机制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工作,形成学校与学院(部)、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等部门相互配合的实施工作机制。

学校负责新进教师入职培训、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教学讲课竞赛、聘请教学论坛和示范教学校外知名专家、开展不同层次教学能力提升、选拔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与访学研究等项目组织实施,学院(部)配合落实。组织相关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科学应用。学院(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内容;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情况与项目申报、职务晋升、岗位聘任挂钩。

学院(部)负责结合本单位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年度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发挥基层教学组织或教学团队作用,有组织地开展教学研讨、教学示范、教学竞赛及教学改革研究等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选拔优秀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和访学,创造性地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养工作,切实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学院(部)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出成绩,抓出实效。

(三)经费保障

设立教师发展的专项经费,加大对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教师发展中心落实专项经费,按照各单位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使用,保证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武院政字〔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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