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竞赛水平,充分发挥“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武院政〔2022〕1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学科竞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学科竞赛的覆盖面、辐射度、含金量、影响力为着力点,通过举办高质量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参赛范围
(一)已经申请认定的学科竞赛
目前各学院(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申请认定的学科竞赛131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对于已经申请认定的学科竞赛如需调整(停赛、等级调整等),各承办单位须于4月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调整申请表(附件2)。
(二)还未申请认定的学科竞赛
对于还未申请认定的学科竞赛(不在附件1中的学科竞赛),各参赛单位须于4月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认定申请表(附件3),进行竞赛等级认定。
4月下旬将公布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的武汉学院2023年学科竞赛名单,为了鼓励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学科竞赛,该名单公布后新出现的学科竞赛本年内仍然可以参加,但需在赛前提交认定申请表(附件3)。
三、工作安排
(一)赛前备案
凡组织参加的学科竞赛,竞赛负责人须在开赛前向教务处提交学科竞赛备案表(附件4),承办单位须加强赛前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更多学生参赛,提高学生参赛覆盖面。
(二)赛中指导
竞赛承办单位须加强竞赛过程管理,竞赛负责人组建竞赛团队,制定赛事计划,组织开展线下赛前集训(附件5),加强对学生参赛的指导,提升竞赛获奖率。
(三)赛后总结
为不断提高学科竞赛成绩,规范赛事组织与管理,竞赛结束后,竞赛负责人要及时提交竞赛总结(附件6)。
(四)奖励及工作量申报
对于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科竞赛,需进行奖励申请(附件7)和工作量申报(附件8),具体奖励标准和工作量认定标准按照《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武院政〔2022〕14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承办单位为承办的每项学科竞赛指定相应的赛事负责人,全面负责赛事的组织开展等工作,在学科竞赛工作量认定中可以对竞赛负责人给予一定倾斜。
(二)加强宣传。各竞赛承办单位要提高对参与学科竞赛重要性的认识,赛事开赛前在学院官网发布竞赛通知,赛事成绩公布后及时发布和推送获奖新闻,竞赛通知和获奖新闻均须同步推送教务处学科竞赛板块。
(三)规范管理。学科竞赛集训原则上应在线下组织开展,并留存好相应的资料,包括集训照片、集训教室安排等。
(四)及时申报。竞赛结束一个月内,各竞赛负责人须及时完成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和工作量认定工作。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同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须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同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641@focussystemsltd.net。
联 系 人:詹少德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1 武汉学院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类别一览表(待认定)
附件2 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调整申请表
附件3 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申请表
附件4 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表
附件5 XXX比赛(比赛全称)学科竞赛集训安排
附件6 XXX(比赛全程)竞赛总结
附件7 学科竞赛奖励申请
附件8 学科竞赛工作量申报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