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8〕47号文,以下简称“教材建设办法”)的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教学单位初审、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确定1部教材为2018年度校级规划立项教材(教材信息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建设管理 规划教材管理参照教材建设办法执行。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后,主编需与学校签订《武汉学院教材建设项目协议书》,并遵照计划完成教材编写。同时,校级规划教材建设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在建设期间,重点检查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规划教材经费资助 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管理办法,其经费支出按照教材建设办法执行。 附件:2018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