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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实践科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6:49点击:次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建设,夯实应用型人才培养校内平台,根据《武汉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政字〔201626号)精神,学校现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目标明确,突出重点

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要符合学校“十四五”本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方向。科学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理清建设思路;突出提高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开出比率等重点。

(二)合理定位,突出特色

实验室建设既要立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发展。坚持以满足教学需求为主,兼顾教师科研,统筹学生学科活动利用,有一定的前瞻性。突出实验室建设思路、模式、设计、管理等方面的特色,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打造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群。

(三)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实验室建设要打通专业壁垒,实现共建共享。尤其是经管类专业要努力构建统一公共平台,优化利用实验实训教学资源,确保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

二、申报要求

(一)实验室利用率测算应统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实验和实验课程的学时数。

(二)实验室建设所需的硬件软件项目相关信息应填报完整,避免漏项;技术指标应准确详细,单价应符合市场行情,避免随意报价。

(三)实验室装修风格以简约实用为主,应避免设计过度,成本过高,耗时过长,每平米装修预算不得超过800元。

(四)申报书应含符合建设要求的平面设计图和效果图。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0928日—1110日)

1.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及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其他同类高校的实验室建设经验与有效做法,认真设计,充分论证。

2.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各院(部)需与教务处沟通建设需求,组织相关人员规范填写《武汉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和《2021年度武汉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

3.各院(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应与财务资产处、信息中心、后勤保障处做好硬件家具、电脑网络仪器设备、装修设计等事项的沟通工作。项目申报书需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与项目汇总表一同报送教务处。

(二)审核阶段(20201111日—1130日)

1.教务处根据实验室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对各院(部)报送的项目申报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各申报院(部)需根据初审意见,对实验室项目作进一步论证,修订项目申报书。

2.学校汇总各院(部)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详细论证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立项与建设阶段(2020121日—20215月)

学校根据校长办公会审批结果,公布2021年度武汉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名单,各院(部)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启动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须于1110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8122@focussystemsltd.net

 

联 系 人:谢松

联系方式:812996998057

 

附件1:武汉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2021年度武汉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0年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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