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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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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职能


科研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为学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及学术交流等工作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范围是:

1.研究和制定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科研政策。

2.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服务。

4.负责各类各级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5.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定、知识产权等科研奖励工作。

6.负责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管理。

7.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8.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及科研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国内外学术会议及“科研工作坊”等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武汉学院•应用型大学研究》编辑出版工作。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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