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武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8〕47号)相关规定,经教师自主申报,所在院(部)评审推荐,教务处资格审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确定《法学导论》等6部教材(详见附件)获2019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现予以公布。
本次立项教材建设周期2年,项目管理按照《武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主编需与学校签订《武汉学院教材建设项目协议书》,并按计划完成教材编写。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结合专业特色和课程建设的要求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完善教材培育、编写和选用机制,确保教材项目质量。
附件:2019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名单.xls
教务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