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树立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将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在籍本、专科学生及班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评选资格。
二、评选项目及办法
(一)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
各学院(部)要根据《武汉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武院政字〔2021〕94号)认真做好评优推荐工作。
(三)评选指标
根据各学院(部)参评班级数、学生人数,按照有关文件评选办法、规定,确定各类评选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申请(9月5日-9月14日)
达到评选标准的班级由辅导员指定班级学生代表进行线上申请,具体线上申请方法详见附件2。在申请的时候请根据附件2中的操作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各学院(部)初评初审、公示(9月15日-9月25日)
各学院(部)依据各参评班级表现和获奖比例评审班级提交的材料,具体线上审核方法详见附件3。各学院(部)拟审核通过的班级名单后应在本学院(部)内公示一周后再在线上进行院(部)级层面的审核通过操作。
3.学生工作处复核(9月26日-9月28日)
学生工作处对各院(部)审核通过的拟达标班级提交的线上申请进行复核。
4.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终评及工公示(10月7日-10月16日)
复核通过后的班级名单提交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评。终评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将公示一周,公示无异 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二)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限制名单查看(9月5日-9月8日)
针对成绩不达标、体测不达标、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况的学生,我们统一放入了系统限制名单,限制名单中的学生是无法进行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申请的。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体测成绩有误、因为客观原因办理了缓考、成绩单系统漏洞等等,需要以学院为单位,在9月8号中午12:00前将情况说明交来学生工作处。
学生可以在9月5日8:00后登录系统查看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可正常申请的表示未在限制名单内。
2.初审名单的确定及《武汉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填写(9月5日-9月11日)
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在学年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选基本条件,综合考察后确定初审名单;院(部)级、校级学生干部分别由院(部)团委、校团委组织 考核评议工作,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各班级评议小组在学院(部)评议组的指导下,依据《武汉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4),对所属班级初审通过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并填写《武汉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5)
3.学生线上申请(9月5日-9月14日)
系统申请通道9月5日8:00就已开启,各院部可以根据自身进度通知学生在初审名单确定后再进行申请。依据《武汉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由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线上申请,具体线上申请方法详见附件2。在申请的时候请根据附件2中的操作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4.各学院(部)初审初评、公示(9月15日-9月25日)
各学院(部)据综合测评得分排名和获奖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及相应等级,确定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将获奖人员名单、获奖等级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再在线上进行院(部)级层面的审核通过操作。
5.学生工作处复核(9月26日-9月28日)
学生工作处对各院(部)审核通过的拟达标班级/个人申请进行线上复核。
6.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终评及工公示(10月7日-10月18日)
复核通过后的班级名单提交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评。终评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将公示一周,公示无异 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部)、学生组织及相关推荐单位要以推优、评优工作为契机,把评优工作与日常学生教育管理相结合,通过推优、评优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二)各学院(部)要通过推优、评估工作,遴选典型的优秀学生,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
(三)各学院(部)要成立评议组和评议小组,严格按规定的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相关推荐单位要在本组织(单位)内公开推荐办法和推荐程序,确保推优评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
(四)各学院(部)及相关推荐单位(组织)推报的各类评选候选人(集体),要在本单位内公示1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各学院(部)及相关推荐单位(组织)要严格审核评选条件和推报材料,学校审核未通过人员(集体)名额不再递补。
(六)如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将享受校内奖学金的荣誉(即发放奖学金证书,不重复领取校内奖学金),该生不占学院(部)校内奖学金评选指标,后面同学可按排序递补。
(七)针对2021级特色专业学生,如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我校今年特色专业奖学金学业奖,将享受校内奖学金的荣誉(即发放奖学金证书,不重复领取校内奖学金),该生占学院(部)校内奖学金评选指标。
五、材料报送时间
(一)请各学院(部)于9月25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所有线上审核工作,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报送学工工作处备案。学生申请材料和汇总材料皆以各学院(部)线上审核结果为准,请各学院(部)务必重视并认真完成线上审核工作。《武汉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和辅导员签字)纸版由院(部)自行留存备案。
联系人:望陈运
联系电话:81299699-8862
电子信箱:9464@focussystemsltd.net
附件:
1.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指标分配
2.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系统申请操作指南(学生)
3.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操作指南(辅导员和院部)
4.武汉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5.武汉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