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武汉学院学生工作处(部)-【3559.com】-澳门新豪天地官网-www.3559.com

【3559.com】-澳门新豪天地官网-www.3559.com

学生奖助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望陈运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5日点击:次

  各学院(部):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财教〔2021〕310号)及《武汉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武院政字〔2019〕126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在籍的大二及以上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且无课程不及格,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2、上一学年度平均分90分以下、85分以上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也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获得国家级别以及以上奖励者。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个人申报(9月5-9月10日)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部)初评初审、公示(9月11-918日)

各学院(部)成立以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审本学院(部)学生提交的材料,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推荐不超过2名本科学生及不超过1名专科学生,各学院(部)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部)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9月18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三)学工处复核及学生答辩(拟定9月19日-9月22日)

学生工作处对各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通知通过复核的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评分结果将作为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学生可在学院(部)公示期间就进行答辩PPT的准备。

学校评定及公示(10月15之前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参与答辩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在全校范围内评审出8名本科生、1名专科生,评审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核定。

四、材料上报及要求

学院(部)9月1712: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请电脑填写,所有签名和日期空着)发给学工处望陈运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后学工处将于当天反馈给各学院(部)进行签字(所有日期空着)。各学院(部)应于91817:00前将签字盖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学生申请材料(含个人事迹)及相关获奖、论文、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望陈运老师处。

 

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239月5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鄂学生工作处(部)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